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一基地三区”定位要求,加快集聚各类人オ,着カ打造人オ高地,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现制定引进人才落,实施办法,第一条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オ,可以来津落户。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具体详情可致电张老师:15332168608